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2014年修订)(2014年) 第五十四条
第五十四条 发行人应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简要情况,主要包括:
姓名、国籍及境外居留权。
性别。
年龄。
学历及专业背景。
职称。
主要业务经历及实际负责的业务活动;对发行人设立、发展有重要影响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还应披露其创业或从业历程。
曾经担任的重要职务及任期。
现任发行人的职务及任期。
兼职情况及所兼职单位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
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亲属关系。
对于董事、监事,应披露其提名人;对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还应披露其了解股票发行上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法定义务责任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