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二章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九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九节 第二章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 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三十八条 收购人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的,应当披露如下情况: 第三十九条 收购人及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被收购公司股票行为的,应…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