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二章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三节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2014年) 第三节 第二章 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第三节 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第二十一条 收购人应当披露其关于本次收购的目的、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 第二十二条 收购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还应当披露其做出本次收购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及具体时间。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