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八章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八章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六条 其他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股东与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公司治理安排应当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至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第七十七条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下股权的股东,不适用本办法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和第十二条关于“其他股东应当为… 第七十八条 本办法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 第七十五条 目录 第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