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四十六条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监督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章 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和经营 第四十六条 基金管理公司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在保持公司正常运营的前提下,管理和运用固有资金。 基金管理公司财务指标和相关子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