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五章 申报与推荐 第三十四条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申报与推荐 第三十四条 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公安部科学技术奖评审。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