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五章 申报与推荐 第三十二条 公安部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申报与推荐 第三十二条 国务院各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公安部所属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为公安部科学技术奖的推荐单位。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