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1983年) 二、 公安部关于收管处理淫秽物品的通知(1983年) 二、 二、 铁道、交通、民航系统公安机关和内部单位保卫部门收缴的淫秽物品,也按上述规定执行,即全部交所在地县、市公安机关按规定统一处理。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