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三、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三、 三、 持证企业须定期向发证机关和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告年度 配售限额的执行情况。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