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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3.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4. 二、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二、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二、 本证有效期三年,有效期满,持证企业应重新申领。

注: 目录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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