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四、 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版枪支管理证件的通知(1997年) 四、 2. 采用缩微印刷,缩微字母为“CHINAQLANGZHENG”3.封二、封三打印后塑封,(制证时留塑封膜) 四、 每年度由发证机关对持 证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进行一次审验,并填 年度审验意见:写审验意见。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1996)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