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三十五、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三十五、 三十五、 将第一百四十三条改为第一百六十七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依照本规定第一百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可以不履行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告知程序。” 三十四、 目录 三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