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三十三、 公安部关于修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决定(2018年) 三十三、 三十三、 将第一百三十九条改为第一百六十三条,第一款中的“询问查证和继续盘问时间不予折抵”修改为“询问查证、继续盘问和采取约束措施的时间不予折抵”。 三十二、 目录 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