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1994年) 四、 公安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坚决制止继续出卖非农业户口的通知(1994年) 四、 四、 要认真清理办理户口所收取的费用,所收款项一律冻结,除应清退的费用外,全部上交中央财政。对已被支付使用的款项,应认真查清去向,凡投入房地产及各类公司的,要限期将资金收回;凡用于购买高级轿车和高级消费品的,查清后交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