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6年) 第三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2006年) 第十三条 第三章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从事警务技术工作的人民警察实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 警务技术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