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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2023年) 八、

八、 报案人上门报案的,首接单位应当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在接报案登记中注明:

(一) 对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应当执行“三个当场”制度,依法制作笔录。 (二) 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应当执行“三个当场”制度,依法制作笔录,同时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三) 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报案,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报案人,并将报案人和接报民警信息、接报时间、简要案情和告知情况予以网上登记。对其中能够判断主管机关的,应当告知报… (四) 对接报案时不能当场判断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或者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执行“三个当场”制度,依法制作笔录并在三日以内分别依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有关规定处理。对其中不属…
七、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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