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2023年) (四)

(四) 对接报案时不能当场判断是否属于本单位管辖或者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执行“三个当场”制度,依法制作笔录并在三日以内分别依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有关规定处理。对其中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在口头告知后将证据材料退回报案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