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接报案与立案工作规定(2023年) (二)

(二) 对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案件,应当执行“三个当场”制度,依法制作笔录,同时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并告知报案人。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