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核评议规定(2016年) 第九条
第九条 执法办案场所和监管场所建设与管理应当达到以下标准:
执法办案和监管场所功能设置规范合理、设施设备运转正常,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
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应急处置工作预案等制度健全完善;
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直接带入办案区,无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询问等情形;
违法犯罪嫌疑人进入办案区后,按照规定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
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有人负责看管;
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有视频监控并记录,同步录音录像资料保管妥当;
办案区使用的记录、台账等完整、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