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1. 范围与设置。 (1) 办案区,是指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依法进行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询)问、继续盘问、辨认等办案活动的专门区域,包括公安机关派出所和内设机构设置的专门办案区域… (2) 办案区的设置应当符合安全、保密的要求,并与其他功能区实行物理隔离。应当安装双向门禁系统,无人出入时,门应当保持关闭状态;有关人员出入后,应当立即将门关闭。人员出… (3) 各功能室应当按照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询)问、候问、辨认等办案流程顺序设置。安全检查室、候问室、讯问室、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询问室、辨认室、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 (4) 有候问室、醒酒室、缉毒检查及医疗救助室的,应当设置在办案区。办案区可以设置等候室,用于违法犯罪嫌疑人的休息、等候。等候室的建设标准按照候问室标准执行。 (5) 办案区应当安装可覆盖全区域内外且具有数据存储功能的电子监控设备,区域内光照亮度应当满足监控要求,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声像监控区域”标示牌。办案区的电子监控设备应当… (6) 办案区应当安装执法办案人员触手可及的应急报警装置,配备应急电源、消防、安全检查设备。 (7) 办案区应当配备违法犯罪嫌疑人随身物品保存袋和存放柜。 (8) 楼道门窗及区内各功能室、卫生间的窗户等应当安装牢固严密的防护栏网等防止违法犯罪嫌疑人逃跑和传递物品的设施;区内各功能室、卫生间应当避免有凸出的硬棱角、悬挂支点、… (9) 讯问室、询问室设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 安装用于对讯(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过程进行同步录音录像的设备; ② 具备通风等基本条件; ③ 室内用电采用低压电源; ④ 墙面、门窗作隔音和防撞处理,并使用阻燃材料; ⑤ 设置违法犯罪嫌疑人专用座椅,座椅牢固并且有安全防护装置,椅脚安全固定于地面,座椅与墙壁及公安民警工作台等设施保持安全距离; ⑥ 悬挂显示日期、时间、温湿度的电子时钟,时间显示方式为二十四小时制。 (10) 办案区内设置多用途功能室的,应当符合其所有功能的设置要求。 5—03.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