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1. 范围与设置。 (3)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1. 范围与设置。 (3) 各功能室应当按照安全检查、信息采集、讯(询)问、候问、辨认等办案流程顺序设置。安全检查室、候问室、讯问室、询问违法嫌疑人的询问室、辨认室、违法犯罪嫌疑人信息采集室,以及供违法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卫生间等办案区功能室,不得设置在二楼或者二楼以上。 (2)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