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监督、考察。 ④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7)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7) 3. 监督、考察。 ④ 被取保候审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以及保证人未履行保证义务的,应当及时制止、采取紧急措施,同时告知决定机关。 (7) 传讯被取保候审人,应当制作并送达《传讯通知书》。讯问,依照本细则第二十六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6) 目录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