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3. 实施。 ⑤ 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可以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保值保管措施。 (4)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4) 3. 实施。 ⑤ 查封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者不宜移动的车辆、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大型机器、设备等特定动产的,可以在保证侦查活动正常进行的同时,允许有关当事人继续合理使用,并采取必要保值保管措施。 (4) 清点查封财物。对查封的财物,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财物的持有人查点清楚,并登记、拍照或者录像。 ⑤ 目录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