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2. 程序。 ④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后十日以内,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情况告知书》,依照本细则第31—03条第5款规定,告知其所在单位。 (5)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5) 2. 程序。 ④ 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在作出撤销案件或者终止侦查决定后十日以内,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撤销案件/终止侦查情况告知书》,依照本细则第31—03条第5款规定,告知其所在单位。 (5) 转其他处理。撤销案件或者对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后,对犯罪嫌疑人需要行政处罚或者其他行政处理的,转为行政案件办理;应当由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的,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同级行政执法机关。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