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2016年)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以及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包括非法拘禁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搜查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刑讯逼供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暴力取证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虐待被监管人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八条),报复陷害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破坏选举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