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年) 第二百五十四条 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五十四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引用 公安机关执法细则(第三版)③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 目录 第二百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