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十八、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四)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四)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十八、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四) 违反国家规定,处置危险物质违法所得或者致使公私财产损失未达到有关司法解释认定构成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标准百分之十的;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