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十八、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二) 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2018年) (二) 第二部分 具体行为的裁量标准 十八、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 (二)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危险物质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未达到有关刑事立案追诉标准百分之十的;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