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六节 辨认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2006年) 第八十二条 第七章 调查取证 第六节 辨认 第八十二条 对违法嫌疑人的辨认,辨认人不愿意暴露身份的,可以在不暴露辨认人的情况下进行,办案人民警察应当为其保守秘密。 第八十一条 目录 第八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