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 第三章 申请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程序规定(2002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申请 第十七条 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第三章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