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第六十三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下列情形所需时间,不计入国家赔偿审查期限: 向赔偿请求人调取证据材料的; 涉及专门事项委托鉴定、评估的。 赔偿请求人在国家赔偿审查期间变更请求的,审查期限从公安机关收到之日起重新计算。 第六章 目录 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