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十九条 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予以赔偿或者不予赔偿决定,分别作出下列决定:

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予以维持;

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违反法定程序的,维持决定结论并确认程序违法;

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或者据以作出决定的法定事由发生变化的,依法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限期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