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第三节 决定 第二十八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8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 第三节 决定 第二十八条 执行行政拘留或者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被决定赔偿的,计算赔偿金的天数按照实际羁押的天数计算。羁押时间不足1日的,按照1日计算。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