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 第四十条

第四十条 本规定中3日、5日、7日为工作日。期间届满的最后1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1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国家赔偿案件审查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案件办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