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 第三章 审查决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办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规定(201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审查决定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向所涉执法办案部门和工作人员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听取赔偿请求人的意见。所涉执法办案部门和工作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做好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