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05年) 第三章 现场保护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2005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现场保护 第十九条 负责保护现场的人民警察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划定保护范围,设置警戒线和告示牌,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