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14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14年) 第九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九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实行领导责任制,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