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14年)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条令(2014年) 第八条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八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分类实施。 第二章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