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2014年) 第三章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201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对执法过错责任人的处理 第十七条 执法过错责任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及公安机关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2012) 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1993)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