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二章 仪式 第三节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2021年) 第三节 第二章 仪式 第三节 人民警察宣誓 第十七条 人民警察宣誓是公安民警对所肩负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的庄严承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誓词是: 第十八条 公安民警新入职时应当进行宣誓,举行荣誉仪式、执行重大任务、参加重大纪念、庆典等活动时,可以组织宣誓。 第十九条 人民警察宣誓仪式的基本要求: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