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 第二章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2007年) 第二章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七条 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第八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发行公司债券: 第九条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保荐人通过市场询价确定。 第十条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应当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具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 第十一条 为公司债券提供担保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第六条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