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六章 行李运输 第三十六条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六章 行李运输 第三十六条 旅客的托运行李、非托运行李不得违反国家禁止运输或者限制运输的相关规定。 在收运行李时或者运输过程中,发现行李中装有不得作为行李运输的任何物品,承运人应当拒绝收运或者终止运输,并通知旅客。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