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公共数据资源登记应当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权益,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标准规范、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