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第五章 报损和报废 第二十九条 报损是指对丢失等非正常损失的,以及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毁损、灭失的馆藏文献信息,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处置行为。 第三十条 报废是指按有关规定对已不能继续使用的馆藏文献信息进行产权注销的处置行为。 第三十一条 公共图书馆申请馆藏文献信息报损、报废,应提交以下材料: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