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 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十条 第二章 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 第十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结合馆藏文献信息的保存利用情况,提出拟处置文献信息目录和处置方式建议。 处置建议应当根据需要征求馆员、读者、专家或有关图书馆的意见。成立理事会的公共图书馆,应当征求理事会意见。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