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 第八条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2022年) 第八条 第二章 处置范围和基本程序 第八条 公共图书馆应当结合自身功能定位、馆舍条件、读者需求、馆藏类型等因素,采用无偿划转、捐赠、置换、转让、报损或报废等方式处置馆藏文献信息。 公共图书馆应当优先选择无偿划转、捐赠和置换等处置方式。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