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章 评定程序及方法 第二十条 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评定程序及方法 第二十条 对评定为不达标的服务区,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限期内未按规定要求完成整改的,按照未履行公路养护义务的情形,严肃处理,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公开通报,并将有关情况报告全国评定委员会。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