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四章 评定程序及方法 第十六条 全国高速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等级评定办法(试行)(2015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评定程序及方法 第十六条 全国评定委员会于评定年份的9月30日前,组织考核检查,结合日常明查暗访等相关情况,对各地申报的全国候选百佳示范服务区进行初步评定。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