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保标委构成
所有加入保标委的单位(机构)均为保标委成员单位。其中包括:
副主任委员单位
遴选部分有代表性的保险集团公司成为副主任委员单位。
每个保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设一名副主任委员和一名保标委委员。
委员单位
以涵盖“中资、外资、产险、人身险、资产管理机构,兼顾考虑不同业务规模”为原则,遴选部分有代表性的保险机构担任保标委委员单位(不含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外委员单位)。
每个保标委委员单位设一名保标委委员。
其他成员单位
所有保险机构(特指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成为保标委成员单位。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以外的机构(单位)加入保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