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六条

第六条 保标委构成

所有加入保标委的单位(机构)均为保标委成员单位。其中包括:

副主任委员单位

遴选部分有代表性的保险集团公司成为副主任委员单位。

每个保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设一名副主任委员和一名保标委委员。

委员单位

以涵盖“中资、外资、产险、人身险、资产管理机构,兼顾考虑不同业务规模”为原则,遴选部分有代表性的保险机构担任保标委委员单位(不含保监会和保险行业外委员单位)。

每个保标委委员单位设一名保标委委员。

其他成员单位

所有保险机构(特指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成为保标委成员单位。鼓励有条件的保险机构以外的机构(单位)加入保标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