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险分技术委员会章程(2013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三条 保标委章程的修改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保标委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四条